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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龙江省出台城乡建设实施意见 “拆旧建绿”等提升城镇绿化水平
市容市貌、园林绿化、突发事件处置等事项统一纳入平台
1日,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了《关于推进住房城乡建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施意见》,从住房到路桥、环境,制定了龙江的治理路线,更勾勒出龙江居民的幸福图景。
住建:“拆旧建绿” 生活更绿色
实施意见提出,我省加强住建领域绿色发展体系建设,全面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,未来龙江居民步入绿色生活。
绿色宜居环境,加强城镇生活污水治理,消除城中村、老旧城区、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收集管网空白区,完成县城以上和重点流域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。加快城镇园林系统建设,结合城市更新改造,通过“拆旧建绿”、“定点增绿”、“见缝插绿”,提升城镇绿化覆盖水平。开展绿色城镇建设评价,推动绿色发展理念与城镇建设管理相融合。
居住:推动房地产健康发展
实施意见提出,加强城乡住房供给保障体系建设,全面提升居住环境高质量发展水平。规范公租房管理,建立管理信息系统,健全公租房保障常态化受理、部门联动、准入退出管理和轮候等机制。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,健全项目谋划生成机制,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和工程总承包模式。探索实施共有产权房制度。
环境:生活更舒适
我省将加强市政基础设施体系建设,全面增强城镇高质量发展承载能力。建立水热气运行安全机制,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,建立完善水热气行业管理信息化平台,提升安全管理水平。健全优化水热气行业公共服务制度,简化报装程序、压缩报装时间、优化公共服务,及时处理投诉问题,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。
推进城市信息模型(CIM)平台建设,将市容市貌、园林绿化、公共空间秩序、市政设施管理、突发事件处置等事项统一纳入平台,推动跨部门、跨区域、跨层级应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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